【吳飛】點校找九宮格分享重刊張錫恭撰《喪服鄭氏學》序

點校重刊張錫恭撰《喪服鄭氏學》序

作者:吳飛

來源:“燕園禮學”微信公眾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玄月十八日丁酉

            耶穌2017年11月6日

 

  

 

書名:《喪服鄭氏學》

作者:(清)張錫恭 撰/ 吳飛 點校

出書社:上海書店出書社

出書年:2017-10

【目次】

 

點校重刊喪服鄭氏學序吳飛

序 曹元弼

序 劉承幹

喪服形制圖

 

卷一 斬衰

喪服第十一解題

斬衰形制

釋服第十三婦人不杖

釋服第十二絞帶布帶

 

卷二 斬衰

諸侯爲皇帝

父爲宗子

爲人後者

 

卷三 斬衰

妻爲夫

妾爲君

男子子在室爲父

斬衰女服形制

釋服第七釋總

釋服第八釋髽

釋喪服注“髽露紒也猶男人之髺髪”

子嫁反在父之室

士年夜夫之眾臣爲其君

 

卷四 齊衰三年

齊衰三年形制

父卒則爲母

繼母如母

慈母如母

母爲宗子

 

卷五 齊衰杖期

齊衰杖期形制

父在爲母

出妻之子爲母

釋服第十六釋爲父後

父卒繼母嫁從爲之服報

修禮芻議第九(或第六)嫁母服

 

卷六 齊衰不杖期

齊衰不杖期形制

祖怙恃

世怙恃叔怙恃

年夜夫之適子爲妻

昆弟

爲眾子

昆弟之子

年夜夫之庶子爲適昆弟

適孫

釋服第二十二釋正尊克服

修禮芻議第十二(或第七)適孫之婦姑在為夫之祖怙恃服

爲人後者爲其怙恃報

宋濮群情

修禮芻議第十三爲人後者之子爲父之本宗服

 

卷七 齊衰不杖期

男子子適人者爲其怙恃昆弟之爲父後者

繼父同居者

釋服第二十七繼父服

爲夫之君

姑姊妹男子子適人無主者姑姊妹報

爲君之怙恃妻宗子祖怙恃

妾爲女君

婦爲舅姑

夫之昆弟之子

公妾年夜夫之妾爲其子

男子子爲祖怙恃

年夜夫之子爲六年夜夫六命婦

年夜夫爲祖怙恃適孫爲士者

公妾以及士妾爲其怙恃

 

卷八 齊衰三月

齊衰三月形制

寄公爲所寓經傳註疏

爲舊君君會議室出租之母妻

庶人爲國君

年夜夫在外其妻宗子爲舊國君

繼父分歧居者

曾祖怙恃教學場地

修禮芻議第十曾祖高祖服

年夜夫爲長子

舊君

曾祖怙恃爲士者

男子子嫁者未嫁者爲曾祖怙恃

 

卷九 殤年夜功

殤年夜功形制

後代子子之長殤中殤

叔父之長殤中殤等

其長殤皆玄月纓絰此中殤七月不纓絰

 

卷十 成人年夜功

成人年夜功形制

姑姊妹男子子適人者

從父昆弟

爲人後者爲其昆弟

庶孫

適婦

修禮芻議第十六婦爲夫族服爲婦服

男子子適人者爲眾昆弟

姪丈佳耦人報

修禮1對1教學芻議第十四男子兩出不再降

夫之祖怙恃世怙恃叔怙恃

年夜夫爲世怙恃叔怙恃子昆弟昆弟之子爲士者

公之庶昆弟年夜夫之庶子爲母妻昆弟

皆爲其從父昆弟之爲年夜夫者

爲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

年夜夫之妾爲君之庶子

男子子嫁者未嫁者爲世怙恃叔怙恃姑姊妹

年夜夫及其老婆公之昆弟君爲姑姊妹男子子嫁於尊同者

釋服第二十四始封之君克服

 

卷十一 繐衰

繐衰形制

諸侯之年夜夫爲皇講座場地

 

卷十二 殤小功

殤小功形制

叔父等之下殤

爲人後者爲其昆弟從父昆弟之長殤

爲夫之叔父之長殤

昆弟之後代子子夫之昆弟之後代子子之下殤

爲姪庶孫丈佳耦人報

年夜夫公之昆弟年夜夫之子爲其昆弟庶子姑姊妹男子子之長殤

年夜夫之妾爲庶子之長殤

 

卷十三 成人小功

成人小功形制

從祖祖怙恃從祖怙恃報

從祖昆弟

從父姊妹

孫適人者

爲人後者爲其姊妹適人者

爲外祖怙恃

釋服之繼母之黨非徒從辨

從母丈佳耦人報

修禮芻議第十五(或第十一)外親男子無出降

夫之姑姊妹娣姒婦報

修禮芻議第十九夫之從族祖姑及從祖姑

年夜夫年夜夫之子公之昆弟爲從父昆弟庶孫姑姊妹男子子適士者

年夜夫之妾爲庶子適人者

庶婦

君母之怙恃從母

正人子爲庶母慈己者

 

卷十四 緦麻

緦麻三月形制

族曾祖怙恃族祖怙恃族怙恃族昆弟

庶孫之婦

庶孫之中殤

從祖姑姊妹適人者報

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殤

外孫

從父昆弟姪之下殤

夫之叔父之中殤下殤

從母之長殤報

庶子爲父後者爲其母

釋服第十七庶子爲父後者爲其母

士爲庶母

貴臣貴妾

乳母

釋服第二十六乳母

從祖昆弟之子

曾孫

父之姑

從母昆弟

妻之怙恃

姑之子

舅之子

夫之姑姊妹之長殤

夫之諸祖怙恃報

君母之昆弟

從父昆弟之子之長殤昆弟之孫之長殤

爲夫之從父昆弟之妻

 

卷十五 記

解記字

令郎爲母妻之服

年夜夫公之昆弟年夜夫之子於兄弟降一等

爲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怙恃與兄弟居加一等

伴侶皆在他邦袒免回則已

伴侶麻

君之所爲兄弟服室老降一等

夫之所爲兄弟服妻降一等

庶子爲後者爲其外祖怙恃從舅父無服不爲後如邦人

長子孤爲殤年夜功衰小功衰皆三月親則月算如邦人

改葬緦

孺子唯當室緦

凡妾爲私兄弟如邦人

年夜夫弔於命婦錫衰命婦弔於年夜夫亦錫衰

男子子適人者爲其怙恃婦爲舅姑惡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總

妾爲女君君之宗子惡笄有首布總

 

卷十六 記

凡衰外削幅裳內削幅幅三袧

若齊衰內裳外

負廣出於適寸

適博四寸出於衰

釋服第五辟領

衰長四寸博四寸

釋服第二端衰

衣帶下尺

衽二尺有五寸

釋服第六衽

袂屬幅

衣二尺有二寸

祛尺二寸

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爲受受冠七升

齊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爲受受衰八升

釋服第一爲母齊衰四升

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

年夜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自書覆校喪服鄭氏學刊本後

重要校勘用書

人名索引

 

【點校重刊《喪服鄭氏學》序】

 

《喪服鄭氏學》一書十六卷,是晚清平易近國粹者張聞遠師長教師(1858-1924)的著作。我從西元二零逐一年開端涉足喪服之學,在《續修四庫全書》中偶見此書,稍一翻閱,便覺精微精密,遠遠跨越胡竹邨《儀禮公理》之喪服部門,於是開課與諸生共讀,吾友周飛船也開課細讀此書。兩個師門都花了兩年時光來讀完一遍,愈覺體年夜思精,非熟讀數過不克不及通其義。於是我邊讀邊校,歷數年始畢。厥後我與飛船又兩次一起配合開課,細讀此書,才對喪服學有了一些初步的清楚。在此時代,我又網羅聞遠師長教講座場地師其他小樹屋著作,於上海藏書樓見《茹荼軒日誌》十八卷,應爲封衡甫舊躲,又於復旦年夜學藏書樓見《茹荼軒日誌》二十六卷及《喪禮鄭氏學》、《茹荼軒文集》、《續集》鈔本,并與曹叔彥師長教師來去信札數十通,應當是王欣夫師長教師攜至復旦的。[1]此間又賴國內友朋之力,得師長教師諸多課藝、函札,泛覽通不雅,并至松江訪秀野橋、小昆山,至江陰尋南菁書院遺址,得見張氏先人張敬淦師長教師,敬慕沉思不克不及已,恨不親聆師長教師教導。此《喪服鄭氏學》爲師長教師終生用力地點,百年之後得再校排印,謹述飛數年唸書所得,以告慰師長教師之靈,并求正於學界諸正人。

 

  

 

《喪服鄭氏學》底稿,現躲於臺灣“中研院”傅斯年藏書樓

 

一、聞遠師長教師生平

 

張氏爲松江府婁縣看族,家於西門外南埭,師長教師五世祖友竹公昀工字畫,高傲宗南巡,以獻畫得賜錦;其祖柳泉公允垂官至杭州知府,頗有政聲;父夬齋師長教師爾耆不事舉業,勘定經史,躲書甚富,并善古文。聞遠師長教師生於咸豐八年戊午四月二十二日,年少失恃,夬齋師長教師課之唸書屬文十餘年,云:“本日所誦,即改日所行也。”又教之以進仕當學范文正,不仕當效顧亭林。師長教師之學問志節,根砥來自家學。光緒二年丙子,師長教師進府學,厥後從陳杏生師長教師士翹游,讀《四書年夜全》,同窗者有錢復初師長教師同壽,厥後成爲一面之交。師長教師曾和杏生師長教師詩云:“古昔非無禍變尋,儒生嬗守到現在。試看冬月重冰節,不停梅花數點心。風雨難摧伏氏壁,弦歌終賸竇公音。千鈞一小樹屋髮知誰任,函丈摳衣瞻仰深。”[2]可見其立志向學之誠。

 

光緒九年,江蘇學政、兵部侍郎黃漱蘭建南菁書院於江陰,以漢、宋兼采、經世致用爲主旨[3],聘請南匯張嘯山爲院長,嘯山時在松江,與夬齋交好,聞遠師長教師并閔頤生等隨至江陰,肄業南菁。嘯山旋捐館,漱蘭乃改聘定海黃元同師長教師以周。聞遠師長教師從其父唸書,已有漢、宋兼采之意,自從黃師長教師學,更專意經學,尤重三禮;厥後王葵園繼任江蘇學政,聞遠師長教師亦得從學。聞遠於南菁書院結識曹君直師長教師元忠、叔彥師長教師元弼兄弟,論學甚相得。師長教師往江陰,常過姑蘇曹家盤桓數日,相與論學。據復旦藏書樓躲往還信札,二人初識即論漢學門徑,聞遠師長教師在叔彥師長教師啟示下始細讀《說文》。二人信札來去數十年,皆互稱吾師。[4]可以說,聞遠師長教師從其父、杏生師長教師受桐城文法、性理之學,成爲其平生品節之要,而從黃元同、王葵園、曹叔彥受漢學家法、禮學門徑,則爲其平生學問培養之端。漢、宋兼采之學,都在師長教師的學問行事表現出來。

 

  

 

張錫恭師長教師像

 

師長教師光緒十一年景拔貢,光緒十四年鄉試獲捷,次年夬齋師長教師謝世,聞遠師長教師哀毀逾常。因爲其父子之間不止平常養育之恩,且授學課書十餘年,情深誼厚。師長教師在南菁兼習經、古之學,課藝多列超級,得元同、葵園讚美有加。[5]先人論南菁課生,也多把師長教師當做元同門下俊彥。[6]南菁書院刊刻課生課藝,於國內影響甚鉅,[7]聞遠師長教師精治三《禮》之名,也風行一時。飛所見最晚課藝作於光緒二十二年,元同師長教師亦於光緒二十四年辭往院長之職。

 

那時張噴鼻濤督湖廣,克意朝上進步,夬齋生時已頗屬意,後噴鼻濤創兩湖書院,涵育人才,叔彥介入頗深,力薦聞遠師長教師。噴鼻濤誠意聘請,甚至致電松江知府,請他輔助催促。[8]師長教師雖已受聘松江府學,終極仍是承諾赴鄂,任經學教習。游楚數年,門生悅服,聞遠師長教師亦頗得噴鼻濤中體西用之旨。[9]但惋惜,其子遘疾夭喪,師長教師佳耦促返鄉,不久後,其妻劉氏亦病沒。此前之失怙,此時之喪子喪妻,師長教師創痛甚鉅,厥後專治喪禮之學,於此不有關係。

 

爾後師長教師任教松江府學,并館於蒯禮卿家,沉潛數年,於喪服之學頗有心得,致繆藝風書中云:“居常私念,倘得假以著書之歲月,將王肅偽書中凡涉儀式者,逐一詳辨,使不得復申其喙,王肅之謬破,則鄭君之義著,然後彚輯漢、唐之注疏,國朝諸老之著作,以成一書,採用其精要,乃可爲書院講義。”[10]師長教師此時已有著書論服之志。光緒三十二年,清廷準備立憲,開憲政編查館、法令館、禮學館三館,溥玉岑任禮學館總纂官,君直師長教師實主其事,所以禮學館多南菁舊人。聞遠師長教師應徴進京,修兇禮之部。憲政、法令二館很是歐化,唯禮學館以保持禮教爲志,三館論事多不諧,禮學館中有曹君直、張聞遠、錢復初諸師長教師,鞭撻沈家本所定平易近法、刑律草案。修禮三年,聞遠師長教師喪服之學也日益精專。其於宣統二年致繆藝風師長教師書言,已作《修禮芻議》二十一篇[11]、《釋服》六篇,并作《禮經宮室圖考》一篇,爲著《喪禮鄭氏學》之發端。[12]

 

宣統三年七月,師長教師所修兇禮部門年夜致脫稿,於是回籍探親。月餘而武昌事起,松江易幟,清帝退位,師長教師兄弟族人都剪髮辮呼應,師長教師將田產盡回兄弟,獨賴禮學館薪俸,隱居在小昆山祖祠之側。上海爲前清遺老聚居之邑,前朝年夜員、貴家令郎,無不日日招引,鞭撻平易近國,酒綠燈紅,嘔心瀝血,梁節庵守德宗陵園,亦不時奔忙上海,聯絡舊臣。君直時或躋身此中,叔彥偶一相聚,然仍以著書爲要務,而我聞遠師長教師,雖近在天涯,亦不時難遣祖國之思,然專意守先待後,留窮著書,於遺老中亦屬百里挑一之純儒。故君直有詩贊之云:“吾愛張夫子,隱居峰泖間。衣冠流俗訝,經書列朝頒。結屋依先墓,開門見故山。有時進城市,知是買書還。”[13]時光久了,師長教師應當了解復辟年夜清已然有望,那他這般專意著作畢竟爲何?昔時師長教師對夬齋師長教師說,愿學顧亭林師長教師,可謂一語成讖。魯迅看到聞遠師長教師爲尹嘉銓《小學年夜全》作跋[14],不清楚前清遺老爲何愛好刊刻清代後期的禁書,卻不了解,聞遠、君直、叔彥如許的遺平易近,同亭林師長教師一樣,耿耿孤忠雖系一代興亡,胸中志向實關全國萬世。只是,身處平易近國時代的他們比清初的遺平易近加倍艱巨,他們不懂古代世界,裡面的世界也不懂他們,但他們依然信任,本身所做的學問不會中盡,總會無益於世道人心,固然不了解曾經年夜紛歧樣的世道人心何時以及若何會採取他們。故而,師長教師關於明末抗清好漢亦滿懷敬意,引爲同志。隱居十年,師長教師賦詩云:“十年斯地避囂塵,地僻歷來鮮雜賓。清淺一灣資打水,扶疏數樹足添薪。陸臺蔓草書誰讀,夏墓松楸德有鄰。涼夜私密空間倚扉間遠望,兩三星火是螢燐。”雖久處困窘之中,師長教師不只葆全清臣志節,並且佈滿簞食瓢飲之樂。六十卷年夜著,即在這窮山草廬中寫就。

 

  

 

顧亭林像

 

《喪禮鄭氏學》一書,師長教師計劃已久,欲以《喪服》一篇爲綱,遍解《周禮》、《儀禮》、鉅細《戴記》中相干篇章,而解《喪服》之書天然最體系,亦應最先完成。在禮學館時,此書已初成數卷。平易近國五年,《喪服鄭氏學》十六卷脫稿,而師長教師病。君直來訪,見此稿,遂攜至劉翰怡處。翰怡時正刊刻《求恕齋叢書》,見之甚喜,遂付梨栆。師長教師又用十年,成《禮經鄭氏學》十一卷、《禮記鄭氏學》三十二卷,附所修《年夜清通禮喪禮》一卷,此四十四卷即《喪禮鄭氏學》。

 

平易近國十三年,江浙戰起,師長教師本在病中,遭到驚嚇,連夜駕船至其甥張澤封衡甫處,自此不起,是年玄月歿於張澤。錢名山師長教師爲賦詩云:“師長教師身居碧玉屏,迥然雲間一曙星,長年閉戶注《禮經》,神遊三代通古靈,髡者到來不拔扃,欲往從之求典範,首陽山前講座場地戰血腥,本年宣統歲甲子,月日師長教師赫然逝世,斂無棺衾拜無子,亡國遺平易近合這般,君不見溝壑歷來屬志士,安用污人紅十字!”

 

師長教師卒後,封衡甫爲刊刻《茹荼軒文集》,王欣夫爲刊刻《茹荼軒續集》、《禮學年夜義》。其《喪禮鄭氏學》一書卷帙浩蕩,後王欣夫、金松岑兩師長教師爲籌資刊刻,因抗日戰起而輟,鈔本今躲復旦年夜學藏書樓。

 

此師長教師平生行事之粗略,飛有另文臚陳。[15]

 

二、清代禮學與喪服學述略

 

《喪服鄭氏學》、《喪禮鄭氏學》共六十卷,實本一書,師長教師平生之學,俱匯於此,可以看作清世喪服學集年夜成之作。有清一朝,經學昌明,禮學尤盛,而清代言禮學的大師,很少有有不消力於喪服學的。叔彥序有云:“天道至教,聖人至德,著在六經,其本在禮,禮有五經,本在喪服。”劉翰怡序中,聞遠師長教師亦自道:“由吾書而探鄭君之誼,其於鄭君禮注之意,庶幾其不倍乎?由注誼以探禮經,其於周公禮服之心,庶幾其不倍乎?由禮服以不雅親親、尊尊之等殺,於聖人之盡倫,或可窺見萬分之一乎?”

 

喪服向為禮學大批,魏晉南北朝之際,論喪服之書尤多,書雖皆佚,然其說多存於孔、賈二疏與《通典》中,解經疏注,明例議禮,可謂極盛。不外,鄭學之綱仍在《周官》,義疏學之要亦在《周官》,至隋唐而六部官舞蹈教室制得以立;且魏、晉之際乃準五服以制罪之禮制架構的構成時代,故議禮之盛實關律學之興。

 

禮學之盛,魏晉南北朝之後,當推清世。但清儒治《周官》的成就並不很高,至孫仲容始變,即使孫氏之《周官公理》,所長在於文字訓詁,而非經學系統的建構,這是清人禮學年夜異於漢、唐禮學之處。那時,六部官制久經成形,研討《周官》中的六官已非時期急務,延至晚清,六部制陵次變爲西式官制,這種需要就更沒有了。禮律架構已歷千年,禮學館所爭反爲準五服制罪之存廢,其追蹤關心點也和魏晉議禮很是分歧。故清世禮學雖遠承魏晉,此二點頗分歧,故清人喪服學重在義理,不在服議。清儒禮學專門著作約有三類,一爲禮學黃歷類,有《讀禮通考》、《五禮通考》、《禮書綱目》、《禮書通故》等,皆甚用力於喪服學,徐健庵《讀禮通考》全爲喪禮之書,黃元同《禮書通故》於宗法、喪服用力尤深。一爲新義疏學類,此類著作頗多,沈果堂《儀禮小疏》、胡竹邨《儀禮公理》、鄭子尹《儀禮私箋》、曹叔彥《禮經校釋》等皆於喪服學甚爲屬意;一爲禮學專論類,尤以喪服類著作最爲彪炳,其著者如程易疇《儀禮喪服文足徴記》,淩次仲《禮經校釋》本爲清代禮學力作,其《封建尊尊服制考》尤具特識,他如夏韜甫之《三綱禮服尊尊述義》與《學禮管釋》、夏謙甫之《五服釋例》、崔東壁之《五服異同匯考》、吳子序之《喪服會通說》,及張淵甫未刊之《儀禮喪服文足徴記辨誤》,其旨皆在探喪服之義理。喪服本爲人倫之學,禮學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之義,尤具此中,故探研喪服之學,可窺禮義之年夜,叔彥師長教師所謂“禮有五經,本在喪服”,正在於此。故清人禮學之盛,正在由喪服以探人倫禮義之全部,此一統系集年夜成於聞遠師長教師二書。請略述之。

 

喪服義理之年夜,在於親親、尊尊二端,歷代言喪服親親、尊尊之義者,多推《禮記·三年問》所云至親以期斷及加隆之義。賈公彥《儀禮疏》述其義云:“聖人初欲爲怙恃期,加隆焉,故爲怙恃三年。必加隆至三年者,孔子答宰我云:‘子生三年,然後免於怙恃之懷。’是以子爲之三年報之。”宋人黃榦乃推行其義曰:“從祖祖父者,祖之昆弟也;其子謂從祖父,又其子謂從祖昆弟,又其子謂從祖昆弟之子,凡四世。上三世以祖父己旁親之義推之,皆當服小功,名爲三小功。下一世以子旁殺之義推之,當服緦。此三小功一緦,與己同出曾祖。族曾祖父者,曾祖之兄弟也,其子謂族祖父,又其子謂族父,又其子謂族昆弟,凡四世。以曾祖祖父己旁親之義推之,皆當服緦麻,名爲四緦麻,此即《禮記·年夜傳》云‘四世而緦,服之窮也’。四世皆名爲族,族,屬也,骨血相連屬,故以族連之。此四緦麻與己同出高祖,爲四世,旁推亦四世,四世既有服,則高祖有服明矣。”[16]此更推至親期斷及上殺、下殺、旁殺之意,喪服六術及諸服例,盡在此中。厥後數百年,治喪服學者多從其說,清初徐健庵亦云:“其説以期爲斷,父至尊,母至親,故加隆,以盡逆子之恩。加之則倍,故再期也。”[17]但清初的姚立方猜忌至親期斷之說同於宰我短喪之論[18],說出自《荀子》的《三年問》非孔門之學。此清人喪服學立新說之始。至程易疇之《宗法》、《喪服》二書,則爲清人重整喪服學義剃頭軔之作。

 

  

 

《禮記》書影

 

易疇作《儀禮喪服文足徴記》,先人以其與鄭君創新者,觸處成病。易疇之說固然過錯良多,但治喪服者沒有不讀他的書的,爲什麼呢?因爲易疇之書有義理貫穿高低,開清人喪服學統,其功實不成沒。《儀禮喪服文足徴記》爲《通藝錄》之四,《通藝錄》的前三篇順次爲《論學小記》、《論學外篇》、《宗法小記》,這四篇都是易疇學術精義地點。易疇而爲乾嘉巨匠,盡不只僅是因爲考證訓詁。《通藝錄》首先二篇,爲易疇辨性理之作,承戴東原辟宋學之緒,而無其過激之弊。其言曰:“竊以謂禮之本出於理,而理亦有所難通,家教據理而執一,不以禮權之,亦不成通也。人之言曰:‘全國止有一理。’余以爲此亦一長短,彼亦一長短,烏在其爲一理也?”[19]易疇以爲禮出於理,而禮緣情面而定,故曰:“故言理者,必緣情以通之;情也者,出於理而妙於理者也。情公例彼執一之理自屈,而吾之理伸矣;情欠亨,則吾之理轉成其爲執一,是吾以理啟人之爭矣。”[20]易疇晚號“讓堂”,并題一聯云:“直任理來終惹氣,曲通情處漸能和。”

 

易疇的宗法、喪服學就由此義理學而來。其《宗法小記》與《儀禮喪服文足徴記》本是一體,易疇強調喪服是精義之學:“人恒有言曰:全國止此一理。此非精義之學也。義主於斷,通乎理之邪路而權之,於行乎不克不及行之時而止之以不得而不止,斷之於義罷了矣。彼謂全國止一理者,是知其一說而不知其又有一說也。”[21]此與《論學外篇》千篇一律,易疇強調這一點,旨在其《喪服經傳》文足徴之說。《喪服》一篇對喪服服敘雖言之綦詳,畢竟還有許多未盡之服。若有曾祖曾孫之服,而未言高祖玄孫之服,有姑姊妹男子子適人、反在父之室、適人無主之服,而未言其在室之服;旁親之服,爲從租祖怙恃、從祖怙恃之小功服皆言報,而爲族曾祖怙恃,族祖怙恃,族怙恃等之緦麻服無報字。鄭君云:“凡不見者,以此求之。”言鄭氏喪服學者多依已言之服推不言之服,故由曾祖之齊衰三月而發布高祖之齊衰三月,由曾孫之緦麻三月而發布玄孫之緦麻三月,由姑舞蹈場地姊妹男子子適人之服,而包其在室之服於世叔父、昆弟、子之中,由旁尊報服之例而發布不言報之服,于是有了歷代沿用的完全喪服圖。易疇卻年夜反此意,攻鄭氏之學以服例推衍喪服圖,即以一理言喪服,不是精義之學,喪服精義之學,在於以權斷制,禮例固有其理,禮服卻不全按照此理,故於《喪服經傳》所言之外,再無他服。易疇發此精義之學,以爲經不言高祖玄孫之服,即無高祖玄孫之服,不言姑姊妹男子子在室之服,則凡男子皆無在室之服,唯有適人之服,經不言報者,即不報其服。還有鄭君疑傳之數處,傳皆應無誤。據易疇之說,則數千年之喪服圖全然不合錯誤。其精義之學以權論制,但畢竟不成能全無義理,所謂權制,實在是一義理勝另一義理,如其論報服云:“伸於此,不得不平於彼,裁制之宜,於是乎出。所謂義也,應報未始非義,而旁殺之義足以奪之。年夜哉權乎!權之,而義之分始定,此之謂精義之學也。夫惟精義,乃可與議禮;可議禮,乃可以禮服。”[22]易疇並不是不言理,而是以旁殺之理奪相報之理,因此就把期斷、加隆、六術之理都丟失落了,但他又特殊器重從宗法中追求喪服之理,所以其喪服學之義理,都在《宗法小記》一書中。他的宗法學年夜旨有二,一曰宗道兄道,一曰尊祖敬宗。他說:“宗之道,兄道也,年夜夫士之家,以兄統弟而以弟事兄之道也。”[23]因宗法特重兄弟,故其釋“尊祖敬宗”亦以爲,尊祖即在於敬祖之長子,即平輩之明日兄弟。以兄道統宗法,并以此領喪服,此即易疇喪服學特重旁殺之由來,由此可以旁殺屈上殺,可以旁殺勝報服,所以高祖之子、孫、曾孫雖皆有緦麻之服,而高祖不用有服,因爲族曾祖父、族祖父、族父之緦麻,都是由同代長子旁殺而來,而不是由高祖而來。其他喪服也可以此類推。他說:“人性親親,自小宗始。小宗有四,自繼禰之宗始。親親之殺,則繼禰者爲隆。由是而繼祖,而繼曾祖,而繼高祖,則其所漸殺焉者也。”[24]以小宗釋親親,並以敬宗釋尊尊,這就是易疇言親親、尊尊的基礎架構,與前代之喪服義理完整分歧,也恰是先人詬病的緣由。

 

  

 

《儀禮喪服文足徴記》書影

 

易疇同郡淩次仲也進犯理學,其劇烈水平遠過東原、易疇,甚至說“聖學禮也,不云理也”。而其《禮經釋例》一書,考《禮經》之例,很是精密圓融。此中的《封建尊尊服制考》一文,亦爲抽繹喪服學義理之作。次仲云:“先王制禮,合封建而言之,故親親與尊尊竝重。封建既廢,尊尊之義,六朝諸儒或有能言之者,宋今後儒者因陋生妄,於其所不知,輒以己意權衡聖人,由是說喪服者日益多,而禮意日益晦。心竊惑焉,謹取經與傳言尊尊之義者,別輯為一篇,名曰《封建尊尊服制考》,而以《戴記》釋經與傳者證之,俾讀者一覽而知,不致迷於所往,庶於經義私密空間不無少裨焉。”[25]淩氏爲改正先人過重親親之掉,獨標尊尊之服,并以封建之制釋之,從程氏以宗法言喪服的架構又推動了一個步驟。厥後又有夏韜甫作《三綱禮服尊尊述義》,其弟謙甫作《五舞蹈教室服釋例》。夏氏兄弟學尊朱子,辟淩氏竭盡全力,而其喪服學卻在良多處所繼續了淩氏。韜甫之書專言尊尊,就次仲之封建尊尊之義而發現之,謙甫則以此意釋喪服軌制之全部,其年夜義云:“至尊之服,則父也,君也,夫也,所謂三綱者是也;至親之服,則母也,老婆也,昆弟也,所謂一體者是也。由尊尊之義而推之,則祖也,適也,宗也,此正統不降之例也。由親親之義而推之,則上殺也,下殺也,旁殺也。此五服遞降之例也。”[26]較之易疇之宗法,次仲之封建,韜甫之三綱,謙甫之喪服學則統籌禮例之總體,而其以尊尊領親親,以三綱先一體,則直承次仲、韜甫而來。既以三綱之尊尊領一體之親親,天瑜伽教室然不年夜器重至親期斷與加隆之說,因爲後者必定會以一體至親之服爲禮服之本,而加隆是第二位的準繩,所以親親必先於尊尊。所以夏謙甫之書亦首尊尊,次正尊、私尊、不降、克服,全由尊尊之服爲主。

 

所以,從程易疇到夏謙甫,組成了清儒喪服學極特異之一系,重宗法、封建、尊尊,雖至謙甫亦將親親之服歸入此中,但畢竟以尊尊爲重,而不年夜器重至親以期斷的準繩。此一系與自漢、唐以來之喪服義理全然分歧,且使親親、尊尊之服難以統合爲一,但這一派關於喪服的軌制基本的說明,卻頗爲鋒利獨到,是我們應當特殊器重的。

 

   

 

《禮經釋例》書影

 

清世喪服義理學又有別的一系,直接繼續了漢、唐喪服學的重要傳統,以致親期斷爲禮服之本,尤其器重親親之義。崔東壁作《五服異同匯考》,卷一首言爲父、爲母、爲妻、爲子、爲夫諸至親之服,次言爲年夜功以上同堂之服,再次言本家之服,又次言外姻之服。卷二、卷三則釋他服,而於書末總結說:“期也者,歴時之一周也,故見新麥則感焉,見新共享會議室穀則感焉,乍冷則感焉,乍熱則感焉,甚至蔬果新登,雨雪乍至,亦莫不覩之而感,而哀聚會場地生焉。凡至親之喪,期之內,無乎不哀也,故曰至親以期斷也。至於怙恃之喪,恩尤深,義尤重,不單初見之而感而哀也,即再會之而猶不克不及不感,不克不及不哀,但感漸淺而哀漸殺耳,必至再期之家教後,三見之,然後其情漸習,其心漸平,可以勉強復其故常,故親喪皆以三年爲斷也。”[27]這一說法不只全依至親期斷的準繩立論,甚至直接應用了被持久批評的宰我之說。

 

又有吳子序師長教師,撰《喪服會通說》,也以致親期斷之說爲立說之基:“人之哀逝世也無殊,同居者爲甚,既葬而反,進門而弗見也,登堂又弗見也,是故哀之弗釋,以致於期也。期則天道變矣,百物易矣,故至親者服喪,皆以期爲斷爲主,然後倍之。三年之抑而期也,降之於其不爲主罷了,期之抑而年夜功也,降之於其分歧居罷了。”[28]子序也很是器重宗法、廟祭,可是他對宗廟之義的說明與程易疇很是分歧,專以同居立說,所以宗法之道起於父子昆弟同居之至親,由親而疏,由同居而上溯至四世高祖,因此服之義盡於四世。“父子昆弟,人性之至親也,至親之道,同居以終其世,沒猶親其宗廟,宗族之名,由此教學立焉。弟以昆爲宗,宗者,上同事其祖;昆以弟爲族,族者,下兼屬其子孫。常人父子昆弟同居,以終其世,則必有四世之屬,蓋其子孫必有逮事曾祖預祭高祖之廟,與族昆弟爲同居者,服之義盡於四世,以此也。”[29]他又說:“聖人之仁全國,使人父子昆弟終相保,而仁平易近之道盡之矣。宗之言,主也,子宗其父,弟宗其昆,何故謂之宗?以昆弟同居而事父之廟。同居而事父之廟,其祭也必有爲之主者,故異居而各事其廟,則無宗矣。人所及不外四世,幼逮事其曾祖,老耄得有曾孫,宗之屬由此窮。”[30]子序仍以致親爲本宗五屬喪服之本,五屬之服又爲喪服全部之本,他對五屬親親之服的說明,頗可補易疇之掉,但關於尊尊之義,卻多有未盡之處。其言義服,又專據外姓之服立論:“五屬服喪,仁之至也;名服,義之至也;降、出者,義以節仁;服外親,仁以輔義。”[31]卷三多言尊服,但與親親之說很難融貫起來。

 

與吳子序、夏韜甫同時,還有遵義鄭子尹師長教師。子尹著《儀禮私箋》,多有發後人所未發之處,論喪服之義尤精。子尹有一個更完全的實際斟酌,欲融尊尊、親親於一說,立論仍以致親期斷爲本,而以加隆爲宗法尊、重之義,其說曰:“按服制之本,《三年問》曰:‘至親以期斷。’至親者,一體之親也。父子首足,父兼母,子兼女。夫妻牉合,昆弟四體,兼姊妹。皆骨血不成分異,是爲至親。其生也恩愛盡常,其逝世也哀痛至極。聖人以送命當有已,回生當有節,一期則六合之中莫不更始也,因象之,而並斷以齊衰期,是爲服本。由是,親以及親,情有厚薄,則哀有深淺,而年夜功玄月、小功蒲月、緦麻三月之差生焉。…聖人乃卽其至尊、重者而加隆焉。”[32]怙恃、祖、曾、高并世叔怙恃皆以尊加,宗子則以重加。子尹的這一說法,看上往只不外是回到了漢、唐以來喪服學的正統實際,可是我們假如細細咀嚼他的實際,實在曾經兼采了清儒喪服學兩個傳統各自的說法,所以較清初徐健庵之學更周具體密,因此是清代喪服學實際的一個嚴重推動。但關於《喪服經傳》諸加隆、降、報之例,子尹之說還有不少未盡之處,因爲他把尊尊與親親兩個準繩判然二分,了了不足,精密缺乏,關於喪服禮義的很多精微之處,就缺乏說明力了。聞遠師長教師《喪服鄭氏學》引子尹之說很是多,對子尹讚許甚高,但師長教師的兩部書,圓融透闢又勝過子尹,所以我們說,聞遠師長教師的兩部書,才是清人喪服學的殿軍之作。

 

三、聞遠師長教1對1教學師之喪服學

 

叔彥師長教師序《喪服鄭氏學》云:“此書囊括年夜典,收羅眾家,刪裁繁誣,刊改漏掉,精微寬大,直與鄭注、賈疏并重。”這盡不是溢美之辭。此書編製,首以經傳注疏,次采諸儒分析鄭學之說,在諸說對峙之處,則下以按語。如書名所標,師長教師學尊鄭氏,家法謹慎,但關於與鄭氏分歧的,如王肅、敖繼公、郝敬,以及程易疇諸家的說法,也都賜與充足的器重。全書採擇精當,立論謹慎,極得鄭氏學精義。好比論婦人不杖、子服出母嫁母之服、高祖玄孫之服、爲人後之服,皆爲不易之論,足息千年聚訟,這些處所,讀者天然可以領會,此不具論。而師長教師喪服學最凸起之處,則在正尊克服之說,不只是讀此書的鎖鑰,也是聞遠師長教師學術的關竅地點,可以看作清人喪服學義理的最高成績。

 

   

 

《喪服鄭氏學》(求恕齋叢書刻本)書影

 

《正尊克服篇》本是《釋服》諸篇之一,依據師長教師日誌,作於辛亥年十月廿四日,那時武昌炮聲正隆,松江已然自力,張氏族人多解髮辮,師長教師避地小昆山或方月餘,攀柏哀嚎,掩卷流涕,坐處危局,采薇窮山,居然還能細玩經傳,推衍服例,而成此絕代之作,讀之可想見其學思之深,定力之鉅。

 

《喪服鄭氏學》中,此篇附於“不杖期章”適孫條後。《喪服傳》解適孫之服曰:“不敢降其適也。”敖繼公難解“不敢降”之義,疑傳有誤,云:“繼公謂,祖於孫宜降於子一等而年夜功,此期者,亦異其爲適加隆焉爾,非不降之謂也。”敖氏之疑,即依至親以期斷與降殺、加隆之舊說而生,卻與傳齟齬。因爲,若是依照至親期斷之例,父爲眾子瑜伽場地期,祖爲孫當年夜功,而現實上父爲宗子三年,祖爲適孫期,這似乎應當算作加隆,而傳爲什麼說不降呢?假如說此傳偶誤,但這類說法非止適孫一處,他如“年夜功章”適婦條傳:“何故年夜功也?不降其適也。”“齊衰三年章舞蹈場地”母爲宗子條,傳曰:“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三處皆以不降爲說,同條共貫,必定有異樣的邏輯。師長教師雖多不喜敖氏之說,但此處究竟牽涉服例全部,所以不得不由其說再思親尊之服,而抽繹正尊克服之例。但凡旁尊報卑屬之服,都是以所施之服爲報,即彼此之服雷同,而正尊報卑屬之服卻各自分歧,適子適孫、眾子庶孫、子婦孫婦,所施與所報之服都分歧。師長教師爲了探明其加降之例,仍是回到了至親以期斷的準繩,細細推衍。從至親期斷上殺,應當是如許的:爲怙恃當期,爲祖怙恃當年夜功。因爲加隆,所以爲怙恃三年,爲祖怙恃期,這一點適子與眾子無異,而怙恃報眾子期,只爲適子三年,眾孫爲祖怙恃期,適孫上傳祖重,爲祖服三年,祖怙恃爲適孫期,爲眾孫皆年夜功。依照鄭子尹之說來推,則子孫以尊加隆怙恃與祖怙恃,適孫以重加隆祖怙恃,父祖亦以重加隆適子適孫。此說粗看可通,但《服傳》爲什麼說“不降”,而不說“加隆”呢?敖繼公能有此疑,實屬不足為奇。至於婦服之例,就連如許加隆的說法也難講通了。婦從夫降一等,夫爲怙恃三年,則婦爲舅姑期。怙恃爲適子三年,爲適婦降一等,似乎當服期;爲眾子期,爲庶婦降一等,似乎當服年夜功。同理,孫爲祖怙恃期,孫婦爲夫之祖怙恃當降一等年夜功,祖怙恃爲適孫亦期,則爲適孫婦當降一等年夜功,爲庶孫年夜功,爲庶孫婦當降一等小功。然考喪服經,婦服都再降了一等,適婦在年夜功,而非期,庶婦在小功,而非年夜功,庶孫婦在緦麻,而非小功。婦服爲什麼比她所施之服差二等?敖繼公與鄭子尹皆未能深究。《服傳》釋此等服都說不降,不說加隆,至親期斷與加隆之說顯然無法說明婦服。聞遠師長教師熟玩此數條,然後說:“克服者,降其本服也。此爲婦服之例也。”由至親期斷之例推衍,子之本服爲期,婦從夫降一等,本服年夜功,孫之本服年夜功,孫婦降一等小功,故婦降本服一等爲小功,孫婦降一等爲緦麻,所以庶婦在小功、庶孫婦在緦麻。舅姑爲適婦年夜功,是因爲不降其本服;適孫婦經中未見,因爲適孫之婦假如其姑尚在,服與庶孫婦同,其姑假如不在,則亦當不降本服,爲小功。

 

降本服一等,並不是專爲婦而發的。婦之服本由其夫而來,婦服既降本服,則子、孫之服也要降本服,眾子降一等爲年夜功,庶孫降一等爲小功,然則其服爲期與年夜功者,不是因爲不降本服,而是因爲報其加隆。適子三年、適孫期,則既不降其本服,又報其加隆。

 

此說使經傳之文圓融無礙,而與子尹以尊、重加隆之說分歧。假如加隆皆以尊、重而加,眾子、庶孫有何尊、重可言,而要報其加隆?假如本服爲親親之服,適者爲重,爲什麼會因適而不降本服?師長教師又釋其意曰:“是加隆之服,尊之至,由親之至也。子孫雖卑屬,其親則一也,祖怙恃、怙恃不忍不報也。加隆者不忍不報,則所降者必其本服也。舞蹈教室降其本服者,嚴父之誼;不忍不報者,愛子之仁。”師長教師並不是說加隆之服不是尊尊之服,但他誇大的是,此尊尊之服並不是親親之愛以外的又一準繩,尊尊之敬就是來自親親之愛。宗子眾子由至親而加隆其恩,所以爲怙恃由期加隆爲三年。怙恃以正尊臨卑屬,因尊而降子之本服,卻又因親而不忍不報其加隆,則本服與加隆,都是親親中有尊尊、尊尊中有親親。父、祖爲適都不降其本服,不是因爲適親於庶,是因爲適重於庶,這更可以闡明,本服不止是親親之服。

 

至親以期斷是禮服之本,從期降殺,就有了親親諸服,怙恃加隆,不是因爲親親外又有尊尊,而是因至親生至尊,所以因加隆其恩而加隆其服,加隆其恩就生出了尊尊之義[33],適子眾子皆爲父三年,就是由此而來的。父子互爲至親,其本服皆期,但因爲父尊子卑,所以降本服一等,變親親之本服以示尊卑,這與加隆三年以成至尊,其義同而服正相反。但父子骨血,其情終勝於其他至親,所以又報子加隆其恩之服,而復爲期。成服雖無異於本服之期,但其間加降之密,曲盡情面,恰是師長教師所謂“先王制禮,仁之至,義之盡”的事理。舅姑之於婦,無至親之愛,有尊卑之義。婦爲舅姑之服,因爲是從夫而來,而不是至親,本服年夜功,加隆至期,不是加隆其恩,而是純由尊尊。舅姑之爲婦服,以尊臨卑而降其本服一等,又不用因恩報其加隆,於是就成了小功之服。而關於宗子,父並不因重適而加隆之,因爲沒有長輩加隆卑屬的事理,只是因爲“正體於上,又乃將所傳重”,而不降其本服,即不以尊臨卑而克服。關於適婦,也異樣因爲重適之故共享空間而不降其本服,但也因爲沒有至親之恩家教,所以不報加隆,爲她服期。

 

《正尊克服篇》的這層意思,滲入在《喪服鄭氏學》和《喪禮鄭氏學》中遍地。此說一立,就爲喪服實際翻開了一扇門。固然師長教師并沒有明白講下往,我們可以稍作引申:祖怙恃爲孫及孫婦之服,略分歧於怙恃爲子及子婦之服。因爲適子眾子都爲父三年,而父爲宗子、眾子之服分歧,因爲諸子尊父都是由至親生至敬,本無親親外之尊尊義。但孫之於祖,情非至親,本服年夜功,加隆爲期,親不及父,敬亦稍殺。依據降本服與報加隆之意,祖爲孫年夜功,爲其婦緦麻,這與怙恃爲子、服之服義同而稍殺。“不杖期章”祖怙恃條傳曰:“何故期也?至尊也。”賈疏:“祖爲孫止年夜功,孫爲祖既疏,何故亦期?答云‘至尊也’者,祖爲孫降至年夜功,似怙恃於子降至期,祖雖非至親,是至尊,故期。若然,不云‘祖至尊’,而直云‘至尊’者,所以父之至尊,非孫之至尊,故直云‘至尊’也。”祖之“至尊”稍異於父之“至尊”,因爲祖的至尊并非來自至親,而是因爲他是父之至尊,所以孫也要尊之,親親外之尊尊私密空間義,由此漸明,正表現在適孫爲祖之服。假如適子早亡,立一孫爲適孫,適孫上承祖重,由期加爲三年,這是適孫一小我爲祖怙恃加隆之服,與眾孫分歧,那麼他所加隆的,更不是因至愛而生的尊服,而純爲宗法尊尊之服,與婦爲舅姑之服比擬接近。如許加隆的服,祖不報之,所以祖不爲適孫三年,僅爲服期。曾孫上爲曾祖後,以及玄孫上爲高祖後,皆同此例。

 

親親、尊尊是喪服六術的焦點與最基礎,是人倫之精義。愛有差等,親親爲禮服之本,而尊尊生於親親,但尊尊實在有兩層寄義,其一爲根於至親之至尊,與親親渾淪無二,所以無論宗子庶子,爲怙恃皆應服三年之服,以盡逆子之愛、敬,由怙恃上殺,其親次之,尊亦次之,故其服遞加,“自仁率親,等而上之至於祖”,就是這個事理。而由此至尊之義,再發布爲祖之尊,宗法之尊由此而生,這是尊尊的第二層寄義。曾祖、高祖,上至太祖,相隔既遠,其親已疏,但因爲他們是宗法之重地點,所以其宗廟之尊勝過父祖,所謂“自義率祖,等而下之至於禰”,就是這個事理。婦爲舅姑之加隆、適孫爲祖之三年、爲長子之服,也都是因爲這層宗法之尊而來的;父、祖爲適不克服,也是因爲宗法之重。鄭注云:“用恩,則怙恃重而祖輕;用義,則祖重而怙恃輕。恩重者爲之三年,義重者爲之齊衰。”便是此意。

 

  

 

張錫恭《茹荼軒文集》書影

 

我們再由此抽繹喪服之親親、尊尊,就曾經超越了鄭子尹所謂至親期斷與尊、重加隆那過於簡略的懂得,而尊尊之義,更不是親親外之的另一義,親親期斷之所以爲喪服之本,其理更密,而喪服曲盡情面之義,其旨益明。細玩此篇,《喪服鄭私密空間氏學》、《喪禮鄭氏學》二書之綱領已明,洋洋六十卷,可於此窺其粗略,《正尊克服》一篇,乃師長教師禮學要旨地點,讀者需求特殊留意。也恰是因爲這一篇,師長教師的兩部著作成爲清儒喪服學的殿軍之作。程易疇、淩次仲並夏氏兄弟以宗法、封建、三綱之義釋喪服,是因爲他們認爲此前喪服諸說之過簡,但他們著重尊尊的立說畢竟未能說明喪服學的全部架構;崔東壁、吳子序之書,墨保守說,卻又不如皖中諸公發人沉思。鄭子尹欲合親親、尊尊二系爲一,其說既明且晰,遠勝後人,但他的毛病正在過於了了,親親、尊尊竟似判然二義,牽合爲一,反而難盡情面隱微之妙。聞遠師長教師遍讀喪服學數百家,尤於清世諸師之說細加玩味,所以致親期斷、加隆、宗法、封建數義,皆折衷於夫子,師長教師述尊尊、親親之年夜旨,極盡圓融精審。一家之言,足以繼往開來,而清儒近三百年喪服學之精義,具匯於此。所以說,正尊克服說所統攝之喪服禮學,乃是清儒喪服學的集年夜成之說。

 

四、本書之點校收拾

 

師長教師本欲著《喪禮鄭氏學》六十卷,先成十六卷,於平易近國七年戊午刻成《喪服鄭氏學》,支出《求恕齋叢書》。固然六十卷未能同一刊刻,但假如沒有曹、劉二師長教師的任務,比及六十卷成書再覓梓人,生怕連這十六卷也無緣面世,眾人就最基礎讀不到這部書,我輩至今都不知師長教師的存在,更不成能尋覓其他的遺稿了。此書問世後,雖難進平易近國舊式學者的高眼,但治舊學者仍是很是器重的。范希曾、吳承仕、張舜徽都認爲是禮學研討的上乘之作。

 

眾人年夜多是因爲此書而知到聞遠師長教師的,但其書的刊刻,卻在師長教師病中,師長教師僅能校其文字之小誤,而關於其編製之誤者及年夜段遺漏重復,因爲書版已成,1對1教學無由再改。爾後《求恕齋叢書》數次重印,多用這一版。書中有劉翰怡序,實在是聞遠師長教師代筆,頗爲簡單,雖亦明著全書主旨編製,然全無溢美之辭。厥後,曹叔彥師長教師又寫了一篇序,但未及支出戊午初印本,再印時才置於書前。《求恕齋叢書》刻版至今尚在,所以上海古籍書店、文物出書社數次重印,其《喪服鄭氏學》或用戊午初印本,或用後印本。《續修四庫全書》、《叢書集成新編》、《平易近國時代經學叢書》支出此書影印本,皆用戊午印本,無曹序。各藏書樓躲本,亦戊午本居多。飛偶於坊間購得後印本與文物出書社影印本各一部,皆有曹序,才清楚其間的差別。

 

此次收拾,重要依後印本,置曹序於前。又有喪服形制圖與釋髺髪札記,此前或於書前,或於書末。此次將形制圖置於書前,以便讀者參看,而釋髺髪札記置於書前書末皆甚無謂,所以調劑到卷三論髺髪之末。這是本次收拾的最年夜修改。師長教師所作《自書覆校喪服鄭氏學刊本後》一文,描寫此書刊刻始末,指出版中過錯,交流以及所用《儀禮疏》版本,亦附於書末。

 

編製等誤雖經師長教師指出,飛亦不敢擅改,一仍其舊,只是改了遺漏訛誤之處,並在校勘記中注出。師長教師引書,復旦所躲《喪禮鄭氏學》後附有簡目,似爲欣夫師長教師校勘時所錄,雖有助益,然多有不全,且師長教師所用版本,飛未必皆得觀看,故除顯誤矯正外,引書或因版本有異,或有興趣刪改者,飛亦不敢擅改,僅注出其異。書中援用《通典》甚多,但《通典》版本龐雜,且經王文錦師長教師校勘,中華書局本已極精審,飛於校勘記中亦多據以校訂,然終不敢多矯正文。飛用以校勘之書,多於書末附注版本,以備核對。

 

書中凡避清諱處,闕筆之字則寫爲如字,凡改字者皆一仍其舊,以成師長教師之志。所用標點,皆依許逸平易近師長教師《古籍收拾釋例》所定,但仍是多有不克不及斷定者,僅力圖書中同一。

 

自初讀此書,曾經六年不足,其間多蒙師友襄助,不堪銘感。趙統、虞萬里、鄧國光、嚴壽澂諸先輩師長教師扶攜提拔獎掖之力,沒齒難忘。周飛船、林鵠、趙曉力、李猛、安文研諸君共讀此書,糾謬不少,此中林鵠兄不辭辛苦,逐字校勘兩過。又蒙喬秀巖師長教師及其門生華喆、馮茜校訂數處,且教我清人禮學諸多知識。王豐先師長教師翻閱初稿,改正訛謬頗多。賢棣多人,或訪查文獻,或校勘字句,如孫帥、柏宇洲、李曉璇、林葉、許瀚藝、劉長安、楊維宇、顧超一、許嘉靜、方浩銘、周小龍、褚葉兒、張照、沈凌峰、李軼凡、余朋翰、秦鵬飛、劉東奇、王燕彬、仲威諸君,於此書點校收拾均甚助力,劉繼元君爲矯正標點編製,供給許逸平易近師長教師著作。上海書店之許仲毅、孫鶯、鄒燁諸君使此書終得排印,在此一並稱謝。但此書究竟是我點校的第一部古籍,每次重校城市發明新的嚴重過錯,而古書編製之繁,也多爲舊式標點所難以表達,所以書中必定還有很多過錯,小心翼翼,看讀者諸君不惜賜正,使聞遠師長教師之學,不致埋沒無聞,此亦本日學界之年夜幸。丁酉夏至後學吳飛敬序於仰昆室。

 

注釋

 

[1]日誌爲什麼分躲二館?應當是因爲,上圖所躲止於光緒二十五年頭赴鄂時,日常記事甚多。復旦所躲爲光緒二十六年至平易近國十二年日誌,多爲論學之文,年夜段論《喪服經注》,且多爲撰《鄭氏學》二書之預備,當爲欣夫師長教師校勘《喪禮鄭氏學》所用。

 

[2]張錫恭,《杏生師出示近作敬步原韻》,《茹荼軒續集》,卷一;嚴昌堉編,《雲間兩徵君集》,平易近國三十八年。

 

[3]參考趙統,《南菁書院志》,上海書店出書社,2015年版。

 

[4]王欣夫編錄《復會堂書牘》內有致聞遠師長教師書二十四通,《復會堂朋舊書牘》有聞遠師長教師致叔彥書四十通。

 

[5]葵園師長教師嘗評其經學課藝云:“《讀胡氏公理》臚陳淵源,窮搜根柢,菁華畢露,毫髮燦呈,求之於古,則晁公武、陳直齋諸人未能這般精審;擬之於今,則顧千里、嚴鐵橋、錢警石諸師長教師可與昆季頡頑。閱卷至斯,喜甚佩甚。勘誤爲人後者爲本宗克服一條,是有關適用之學。楊氏補成其書,而《士昏禮》、《覲禮記》中未能述燕寢殊制之說。得此表微,胡氏亦淺笑於九泉矣。”見於光緒十二年玄月經學課藝,此課藝中兩篇後支出《南菁講舍文集二集》、《清儒學案》,三篇支出《茹荼軒文集》,可參照。考語見於飛所躲課藝底稿。元同師長教師於復函中云:“《禮經》之難讀,韓退之尤苦之,賢弟沉思不輟,所造莫量。”黃以周,《答張聞遠書》,《儆季文鈔》,文三,光緒二十年,南菁講舍刻本。

 

[6]如孫同康云:“自定海黃元同師長教師主講南菁書院,江左俊彥親炙門牆,達材成德不勝枚舉,而以婁縣張聞遠孝廉錫恭,丹徒陳善餘明經慶年,太倉唐蔚芝侍郎武功,江陰章琴若太史際治四君,尤為高第門生,若七十瑜伽場地子只要顏、閔焉。”孫雄,《清故翰林院編修章君琴若墓表》,《舊京文存》,卷八,平易近國二十年,北平刻本。趙劍秋憶及南菁師友,即列聞遠于第一位,有“專精三《禮》,粹然儒者”之語。見趙椿年,《覃研齋師友小記》,載《中和月刊》,平易近國三十年,卷二第三期。

 

[7]如魯迅《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一文,即談及其塾師誦讀南菁課生劉翰課藝之事,此課藝得超級第八名。拜見趙統,《南菁書院志》,第475頁。

 

[8]張之洞,《光緒二十四年正月初四日致姑蘇閶門內內閣曹叔彥》,《光緒二十四年正月初七日致姑蘇閶門內內閣曹叔彥》,《光緒二十五年三月初五日致上海遞松江府濮太守》,《張之洞選集》,第九冊電牘,河北國民出書社,1998年版,第7471頁,7474頁,7761頁。

 

[9]其《茹荼軒文集》鈔本中有《中學為體西學爲用解》一文,躲於復旦年夜學藏書樓。

 

[10]《藝風堂友朋書劄》,上海古籍出書社,1981年版,第978頁。

 

[11]《茹荼軒文集》中收二十篇,或有其他議禮之文未冠《修禮芻議》之名。

 

[12]支出《藝風堂友朋書札》,第頁。此書無年代,而據《茹荼軒日誌》,《釋服》第六篇作於宣統二年一月,第七篇作於是年七月,此書言《釋服》已成六篇,當在宣統二年一月至七月間。

 

[13]曹元忠,《贈張聞遠孝廉》,《箋經室遺集》,卷十七。

 

[14]魯迅,《買小學年夜全記》,《新語林》第三期,1934年8月5日;支出《且介亭雜文》,《魯迅選集》第六卷。

 

[15]吳飛,《風雨難摧伏氏壁,弦歌終賸竇公音:張聞遠師長教師學述》,刊於《經學文獻研討集刊》,第十二輯,上海書店出書社,2014年版。

 

[16]黃榦,《儀禮經傳通解續》,卷十六。

 

[17]徐乾學,《讀禮通考》,卷四,《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8]引自杭世駿,《續禮記集說》,卷九十五,光緒三十年浙江書局刻本。此說朱子門人已有疑之者,見《論孟精義》卷九上。

 

[19]程瑤田,《論學外篇·讓室卮言》,嘉慶八年通藝錄之二。

 

[20]同上。

 

[21]程瑤田,《儀禮喪服文足徴記》,“論緦麻旁殺應報不制報服之義”條,嘉慶八年《通藝錄》本。

 

[22]同前。

 

[23]程瑤田,《宗法小記·宗法表》,嘉慶八年《通藝錄》本。

 

[24]程瑤田,《宗法小記·庶子不爲宗子三年述》;此條亦見於《儀禮喪服文足徴記》。

 

[25]淩廷堪,《禮經釋例》,卷八,嘉慶十四年文選樓刻本。

 

[26]夏燮,《五服釋例敘》,同治七年刻本。

 

[27]崔述,《五服異同匯考》,卷三,道光四年東陽縣署刻本。

 

[28]吳嘉賓,《喪服會通說》,卷二,南菁書院《皇清經解續編》刻本。

 

[29]吳嘉賓,《喪服會通說》,卷二。

 

[30]吳嘉賓,《喪服會通說》,卷二。

 

[31]吳嘉賓,《喪服會通說》,卷二。

 

[32]鄭珍,《儀禮私箋》,卷四,同治五年遵義唐氏成都刻本。

 

[33]對此題目的具體說明,可參《喪禮鄭氏學·三年問》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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